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物市场体系,发展社会主义出版产业,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條萊垍頭
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萊垍頭條
本规定所称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垍頭條萊
本规定所称总发行,是指出版物总发行单位统一包销出版物。條萊垍頭
本规定所称批发,是指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萊垍頭條
本规定所称零售,是指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萊垍頭條
本规定所称出租,是指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萊垍頭條
本规定所称展销,是指在固定场所或者以固定方式于一定时间内集中展览、销售、订购出版物。第三条 国家实行出版物发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條萊垍頭
依法设立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和经批准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个人可以依法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非依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第四条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国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萊垍頭條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條萊垍頭
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新闻出版总署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制定出版物发行网点设置规划须经科学论证,遵循合法公正、符合实际、促进发展的原则。條萊垍頭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制定的出版物发行网点设置规划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核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否则不得作为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审批依据。條萊垍頭
不能,外国书籍、报刊、杂志等出版物必须首先经过国家新闻出版局的审查,然后由事先登记确定的发行公司发行,在指定的零售商店出售。萊垍頭條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出售外国出版物,否则必然会受到新闻出版局或文化局的处罚,甚至海关也有可能参合进来,因为这些杂志极有可能是走私入境的。垍頭條萊
不属于萊垍頭條
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而出版物发行,包括出版物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总发行是指由唯一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條萊垍頭
介绍一下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首先需要有不少于50平米的实际办公场地,这个场地必须要是商用的,不能是民用住宅,其次需要购买一个图书办理系统,该系统相当于就是出版物销售的台帐,用于记录出版物销售数据,以上两个是新闻出版局规定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硬性条件,必须符合以上条件方可办理。下面我们来的介绍一下,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材料清单:萊垍頭條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领登记表;萊垍頭條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萊垍頭條
3.企业章程;萊垍頭條
4.法人身份证件;萊垍頭條
5.场地使用证明(含租赁合同、产证复印件);垍頭條萊
6.图书管理系统、电脑发票; 萊垍頭條
分销”:是指出版的批发和零售。萊垍頭條
(一)对出版分销的共同性规定萊垍頭條
规定:分销企业要从合法的出版单位、发行单位进货;頭條萊垍
分销企业不能自行更改出版物的版权页;萊垍頭條
分销企业不能参与买卖“三号”;頭條萊垍
规定:经营不能超出营业范围、地点;垍頭條萊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要挂在明显处,不能涂改、复制,出卖、出租、转让;萊垍頭條
不得搭配销售出版物;萊垍頭條
不得强行推销出版物;萊垍頭條
不得张贴和散发非法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禁止的,欺诈性的);萊垍頭條
拼多多一个营业执照只能开一家店铺哦,而且个人入驻只有在销售食品时需要营业执照,不销售食品的话没有营业执照也是可以的。
1、目前同一张身份证可以开2家个人店(含个体工商户店)。
2、企业普通店同一组企业三证可以开普通商品、虚拟商品、医药健康店铺各5家。
3、企业专卖店/专营店/旗舰店同一组企业三证可以开每个主营类目店铺各5家,三种类型店铺共同占用每个主营类目5家的开店名额。